最新报道: 劳务厨师申请签证程序将被简化 – 汉堡中餐同业会(DEHOGA)与德国劳动总局(ZAV),以及德国中餐协会(VCGD eV)的联席会议内容
Published time:2013-5-17 Views:4144
德国中餐协会于2012年6月12日邀请德国劳动总局劳务厨师签证部主管以及汉堡中餐同业会俞明珠女士等各地华人餐饮业的代表就劳务厨师申请签证的程序以及现状进行了交流与探讨。现将会议内容简短总结如下:
1. 加快入境签证审批程序:德国劳动总局设立了一个面向全德的签证中心,审批劳务厨师入境签证条件。通过设立此中心使得审批程序得以直接通过劳动总局相关部门审批,完善了程序各个部门的工作协调。之前劳动总局在审批入境签证时对各地外管局的工作只起到了一个辅助作用。在加快审批程序后,需在德国进行的审批程序只需要大约3周时间即可完成。
2. 延长签证居留:第一次签证批准期为一年有效。如果在延签时能够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可以得到劳动总局同意延长签证3年的意见。是否按照劳动总局签证意见颁发居留签证,由各地外管局做出最终决定。
3. 劳务厨师的资格证明: 从2012年9月1日起将只有10家派遣公司有权介绍赴德劳务厨师。劳务厨师需要在北京,上海或者广州一家官方认可的酒店管理学校通过实践考试表明其工作能力。实践考试的内容为完成3道菜肴。考试时间以及成绩将在相关网页上公开。考试费用为300欧元并且由厨师本人承担。另外德国劳动总局坚持,赴德厨师必须满足2年专业学校培训以及最少2年的相关工作经验这些基本条件。汉堡中餐同业会所提建议,如免除专业学校培训以及通过长期工作经验表明劳务厨师的工作能力,未能被德国劳动总局认同。
曾在德国工作过的劳务厨师,在重新申请时无需再次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提供相关材料例如当初的居留和工作许可即可。申请还是需要通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CHINCA)进行。另外如果两次签证的目的以及性质相同,劳务厨师最多允许在德工作4年以及再次申请需要等待3年的要求不变。
4. 住宿及膳食费用:德国劳动总局确认,住宿以及膳食费用应从工资净收入中扣除,而无需增加到税前工资中。因为这笔费用不是员工福利,而是厨师应自己承担的个人花销。工作合同必须包含相应的规定说明。
5.行业规定:厨师待遇继续从全能厨师以及独立厨师行业相关规定。在不同的联邦州如果在行业规定中对上述工种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劳务厨师应按照全能厨师来对待。特例为巴登-傅滕堡州,该地要求劳务厨师仍应享有独立厨师行业待遇。
6. 劳务厨师聘用人数:德国劳动总局将按照餐馆业主经济需求将对允许聘用的厨师人数要求放宽。在正常情况下每个餐馆允许聘用2个劳务厨师。如果年销售额达到10万欧元,可以增加聘请一个厨师。最多可聘请5个厨师,在特殊情况下聘请厨师的人数亦可达到10人。
7. 工作以及居留绑定: 厨师的德国居留依然与申请时雇主绑定。更换工作餐馆只能在特殊情况下被批准(例如因工作单位运营需要,或者双方同意解约)。由厨师单方面导致的更换工作一般不会被批准。在前段时间,常常有厨师在没有任何理由情况下突然离开,以便能到其他的地方工作或者起诉前雇主,以表明单方解雇的合理性,并且希望因此能够得到在新单位工作的工作许可。所以雇主在厨师离开情况下应马上通知德国劳动总局。
汉堡中餐同业会以及德国中餐协会呼吁德国各个联邦州的同行业人士,共同杜绝以上情况的发生。因为因更换工作餐馆以及取得相应居留的情况为特例,并且不应该失去其本意。行业人士可通过以下举措共同抵制,例如:
- 不挖走其他餐馆的厨师;
- 只向通过正常方式转换工作餐馆的厨师提供工作机会;
- 在厨师没有任何理由自行离开的情况发生后,马上通知相关政府部门;
- 将这些建议措施告知其他的同行业业主。
与会行业协会支持相关举措并将通知该会会员。另外将采取通过中文媒体向劳务厨师通报会议内容以及再次进行提醒,在厨师转换工作餐馆后,其工作许可必须需要德国劳动总局批准,也就是说在得到批准前不允许工作。而更换工作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被批准。
上述程序变更内容一部分已经开始执行,其他的将在2012年夏季开始进行,并在秋季完成。就有关具体内容请联系汉堡中餐同业会俞明珠女士(han-yang@email.de),德国中餐协会胡峰会长(hu168@hotmail.de) 以及宋能倍律师(info@ra-sonnenberg.de) .
请注意,以上信息不具有法律约束。就个案情况请与上述联系人联系。
宋能倍律师,杜塞尔多夫,Simon Sonnenberg, Rechtsanwalt, Düsseldorf, Tel. +49 211 51 369 178; www.ra-sonnenbeg.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