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作签证之所需证明材料
发表时间:2015-8-20 浏览:2957
中国公民因公务赴德国,申办签证所需时间:停留不超过3个月的需2周,超过3个月的需3周。
申办签证要求提供:
(1)邀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2)出国人员名单(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护照号码);
(3)外文的有效邀请函,电(函、电自发出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有被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访问目的、访问费用来源、访问起止时间;
(4)停留3个月以内者,填签证申请表(黄色)2张,交照片2张;停留超过3个月以上者,填表(白色)4张,交照片4张。
根据德国《工作促进法》,在德国的雇主只能雇用那些持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此外,寻求来德国临时就业的外国人,在没有得到工作签证之前,不可能得到居住许可,除非该外国人申请签证无须得到工作签证的条款。
工作签证由地方就业部门根据德国劳动力市场情况向外国申请者发放。根据德国法律的要求,地方就业部门必须优先考虑德国国内劳动力和欧共体成员国公民就业问题,而后才能考虑其他国家的公民,即只有德国和欧共体成员国内部找不到不合适人选的情况下,才能向其他国家的外国人发放工作签证。
在德国,工作签证分为以下三种:
(1)普通工作签证,发给外国临时居住者;
(2)特别工作签证,发放给已在德国居住10年以上并已在德国连续工作5年的外国人;
(3)永久性工作签证,发放给已取得在德国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