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资合公司年度报表的披露义务
发表于2008年1月刊华商报 (www.huashangbao.com)
德国法律要求资合公司 (Kapitalgesellschaften) 每年将它的年度报表披露给德国联邦司法部电子公报 (elektronischer Bundesanzeiger)。通过数据库任何人都可以花4.50欧元看到披露的年度报表,也就是说竞争对手也可以看到。
披露年度报表的义务其实在过去就已经有了,但是如果不履行该义务几乎没有什么法律后果。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公布或完整公布年度报表,只有当有人(通常是竞争对手)提出申请,要求看该公司应该公布的信息时,法院才会采取行动要求履行义务。
通过整个披露程序的电子化,有关管理部门可以主动地采取行动,经常地监控公司有没有按照要求公布信息,也可以施加更重的惩罚。因此企业从现在起要严肃对待披露年度报表的义务和它的时间规定。据杜塞尔多夫手工业协会的信息,2008年1月将会在全德国范围内对不履行该义务者展开罚款诉讼程序。
新的实践有很多重大的变化,在不履行披露义务的情况下更容易被罚款:
1 罚款:如果没有按照期限规定向德国联邦司法部电子公报披露年度报表,公司及公司负责人会受到罚款诉讼。
比如对大部分企业2006年年度报表的披露应在2007年12月31日前结束。如果您还没有递交2006年的年度报表,那您应该赶快把这个事做了。如果对您提出诉讼,首先您会被要求在6个星期之内履行该法律义务。如果您在6个星期之内履行了该法律义务,您将仅仅承担大约50欧元的费用。否则的话会被施加2,500到25,000欧元的罚金,同时将开始一个新的6个星期的期限加上一个新的罚金。这个程序将不断重复直到您履行了您的披露义务。一旦您被施加罚金,即使补交了年度报表,该罚金也不能被取消。
2 递交期限:公司一般有12个月的时间履行它们的披露义务,不存在延长期限的可能性。对于经常出差的公司老板应该尽早地开始制作年度报表。不知道有披露义务,由于业务不在公司或没有拿到审计师的证明等都不能作为不能遵守期限的借口。能被接受的原因是一些绝对的例外情况。
3 公司规模:公司越大,年度报表的信息披露要求就越多。您必须注意您的公司属于哪个规模范围,是否必要的信息都完整地披露了,否则仍会遭受没有遵守期限的后果。
为了防止您的竞争对手过多获得关于您公司的信息,就必须尽量将公司规模控制在小的范围内。您比如可以将整个企业分成几个公司,或者将较大公司的一部分转给没有披露义务的公司,或者在允许范围内保守地评估您的报表帐户。
4 网上披露:您的律师或税务师可以帮助您传递年度报表,当然您自己也可以在网上公布年度报表。网上公布年度报表的过程相当简单,并收取一定的费用。进入德国联邦司法部电子公报的网站 (www.ebundesanzeiger.de),登记注册后进入?Publikations-Serviceplattform“(公布服务平台)。为上传年度报表选择菜单?eBAnz-Auftr?ge“(电子公报)/ ?Rechnungslegung/Finanzberichte“(账目报告 / 财务报表) / ?Jahresabschlüsse/Jahresfinanzberichte“(年度报告 / 年度财务报表)。
如果您是一个小型公司,屏幕上会直接显示可以填数据的表格。您也可以将您的年度报表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上传给德国联邦司法部电子公报。所有更大等级的公司必须上传文件。要注意的是,只有使用XML文件形式,您才允许支付一个固定价格,即小型公司50欧元,中型公司70欧元。其它文件形式由不同的计算方法来确定价格。另外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递交的年度报表还可以以纸的形式传递,但每个符号要收2.5欧分,因为管理部门还得把它们输入数据库。
希望大家通过此文能对公司披露义务有所认识,以减少由此引起的不必要的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