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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永久居留

发表时间:2015-3-16     浏览:3488

员工签证转德国永久居留:

移民意味着拿到所谓的“绿卡”,在新移民法里对应的是永久居留,即赋予持有者无限期的居留许可,并允许持有者进行工作。新移民法第9条(Niederlassungserlaubnis)规定了居留前提,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为:在德国持有长期居留许可满5年、确保生活有保障、交纳60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拥有经济活动(工作)许可、对德语有一定的认识、对法律和社会秩序以及在德国的生活有基本的认识、和家人都有足够的生存空间。

法人签证转德国永久居留:

对于选择法人签证的申请者,德国移民法第21条(Selbständige Tätigkeit)中写道,满足以下三点的自主经营者(企业主或自由职业者)可获准得到居留许可,并且持有此居留许可满3年后可以转永久居留:

1.  符合上层经济利益或地区性的特别需求;

2.  公司业务预计会对经济带来积极影响;

3.  能通过自有资本或贷款保障企业所需资金。

欧盟作为政治和经济高度一体化的国际区域组织,对长期居住在欧盟的外国公民,为方便其在欧洲各个国家自由流动和进行对欧盟有益的经济活动,专门设计了不局限于某个单一成员国永久居留权的欧盟永久居留卡。无论是德国法人签证,德国员工签证,还是欧盟蓝卡,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欧盟永久居留。

欧盟永久居留非常适合于以下人群:

1.  在欧洲长期居住,并且在数个成员国都有经济活动或者分公司的商贸人士;

2.  需要长期在欧洲各个分支机构轮换工作的人员;

3.  目前在德国长期居住,但是以后可能会需要移居其他欧盟国家的商贸人士;

4.  希望定居在某些欧盟国家,但是由于这些国家对移民的限制过于严苛,无法通过直接投资前往的商贸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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