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注册德国公司的居留问题
众所周知,德国的经济制度深受行业法,特别受到行业自由原则影响,德国公司行业法的规定总体来说是非常自由。其中德国公司行业法中基本的一个原则就是规定任何人都允许经营一个企业,除法律特例和限制规定。所以,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德国人还是外国人想从事经营,原则上都不会限制。而外国人法中的有关限制规定,主要是针对欧共体国家以外的外国公民。
中国人注册德国公司,并取得德国公司法人签证之所以困难重重,不光受到德国公司法的限制,也同时受到德国外国人法的严格监控。
从德国公司法的角度上来说,在德国建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5000欧元,根据2008年11月份出台的新法律,注册资本金实际到帐金额达到公司章程中的一半即可。注册过程通过律师,公证机关,银行打入注册资本金以及法院审批等各机构处理。最后以拿到注册地法院批复的公司法院登记证为公司建立完毕的依据,便可以正式开始经营。
但是从德国的外国人法角度来说,注册德国公司,如果建立德国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外国人,无论其现在在德国持有何种身份,都具备在德国注册公司的基本条件。但是法律条款中又限定,如果一个外国人注册德国公司,必须要满足注册资本金25万欧元,同时满足雇佣5个德籍员工设置,才具备申请法人签证的权利。
中国人在德国成立有限公司之后,可以作为这家的股东或者法人代表在公司章程中出现。但是中国人想自己的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在德国本土开展经营行为,行使法人权利,就必须获得以独立经营者身份办理德国居留和工作许可的签证。
综上所述,基本上想要注册德国公司,并希望合法履行法人责任和义务的中国人,在受到种种限制之后,首先要确定其建立公司所在地是否有一定的优惠投资政策,是否欢迎外国人投资之后,才能决定建立德国公司所在的城市和区域。

